「我說香港那些黑衣人哪叫民眾?他們丟汽油彈耶!他們有弓箭耶!他們根本是暴徒!」
「支持香港警察!除惡務盡!」
「這就是你們口中的民主自由?」
「那我希望和平安定的自由呢?誰給我?」
說以上這些話的人,你們知道廣州起義嗎?
對,1895年的廣州起義,鼎鼎大名陸皓東被滿清處死的廣州起義。
那是推翻滿清十一次革命的第一次。
而那十一次革命中,在前線衝鋒的人,手裡拿的已經是槍砲了。
這太久遠了?好,沒關係,時間再近一點。
1947年的228事件,知道吧。
再來,1979年的美麗島事件。
再來,1989年的鄭南榕事件。
肇因不同但本質相同的事件太多了,而這些事件的犧牲的主角們,在1895年、1947年、1979年、1989年的當時,都被和你們一樣的人叫「暴徒」。
當年,你絕對無法在任何地方說出「蔣介石吃大便!」
現在你可以做貼圖在馬英九或蔡英文臉上寫「北七」。
你有選票,你可以投奔你喜歡的政黨,你享受著言論自由、上網自由、集會結社自由和選邊站的自由,是你們口中的暴徒帶來的。
這些你們口中的「暴徒」之所以不去電影院看電影約會、不去跟同學半夜打電動打到天亮、不跟幾個好朋友相約海產攤聊天講八卦、甚至可能無法跟自己家人見最後一面的真正原因。。。。
「是因為他們知道有些事已經太晚了,所以現在只剩下這樣的方法做最後抵抗,不然以後連抵抗的機會都沒有的時候,只能被宰割了。」
我不會奢求你們能瞭解你們口中的暴徒,其實懷抱著什麼樣的理想在拿命拼,我只能小小地由衷地希望,當這些已然事過境遷的多年之後,幸運的你依然擁有自由的話,請回頭想想今時今日的你,是多麼可惡及愚蠢,並真正地改變這樣的想法。
畢竟,除了心裡有病的人和黨之外,沒有人,不愛和平安定的日子。
Stand with Hong Kong.
Fight for freedom.